莱阳农学院教师、博士后庄炳昌被害案近日宣判,被告人李京辉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被告人徐春光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两名参与抢劫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3年。
今年3月12日21时许,李京辉、徐春光持刀窜至莱阳市机关幼儿园附近,抢劫人民币1520元和手机一部,当晚11时许,两人又窜至东关村水电办公室门口,持刀抢劫路过此处的庄炳昌。庄奋力反抗,徐、李两人分别用刀将庄捅伤,致使庄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了解,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李京辉伙同其他被告人先后抢劫作案9起,致使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4名被告人均是莱阳市高级职业学校学生。
被害人庄炳昌现年45周岁,曾留学德国,获得博士后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