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国税局特事特办,使企业避免损失百万元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7-30 07: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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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远在湖北出差的贺利氏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光瑞给招远市国税局副局长许连峰打来电话,说:“谢谢国税局的同志们,要不是你们特事特办,我们公司就会眼睁睁地丢掉一百万。”

  贺利氏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香港客商与招远金丝厂合资建立的一个公司。五月中旬,他们与广东、江苏等地的客户签订了一百万元的销售合同,发货时间为六月中旬。

  可是,该公司当月经国税局定量核发的二百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六月十五号已全部用完。眼看无法履行合同,情急之下,公司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到招远市国税局申请办理发票增量。国税局工作人员在无权答复的情况下,立即请示分管副局长许连峰,许连峰副局长当即决定特事特办,先售发票,后补审批手续,从而确保了该公司的货物按时发出。

初审:杨胜武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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