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部门应把维护小区治安纳入职责范围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7-15 07: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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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也逐渐走上正规化。但是,最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仅仅负责小区的水、电、暖、房屋维修,而协助公安部门维持治安秩序这项工作却没有列入职责范围,记者认为,这是物业管理的一大缺憾。

  目前,社会治安秩序比较复杂,而公安机关警力却相对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发挥物业管理部门的治安防范作用,是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在大连等城市,每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都有自己的专职保安,维护小区的日常秩序,他们二十四小时巡逻在小区的角角落落,令小区居民感觉十分安全。记者认为:烟台的物业管理部门也应该学习外地城市的做法,做好小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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