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从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7-10 07:34:49
A+A- | 纠错

  昨天上午,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召开会议,传达了市人事局、教育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部门联合做出的《关于从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这次选招范围和条件是: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到2000年12月31号,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85年登记在编,并持有省教委统一印刷的任教证书的现在编在岗民办教师,可列入选招范围。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