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门旅游的人和到医院看病的人来说,导游员、导医小姐和先生已是他们十分熟悉的人。他们的工作,极大地方便了游客和病人。也许正是看中了“导游”和“导医”的这种便民优势,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近日也为前来诉讼的群众设立了一个“导诉”窗口。
走进芝罘区人民法院就可以看到一块写有“导诉处”的牌子。导诉处安排有一名资深法官做“导诉”。对来访者,导诉员会详细记录在案,并移交有关科室处理;对咨询问题的,将认真解答。
芝罘区人民法院院长 马忠强:“通过设立导诉处,使老百姓进了法院的门就知道到哪去问事,老百姓来打官司也好,有关法律咨询也好,找法官也好,只要到了导诉处,我们的法官都能一一解答。”
据介绍,今年是烟台市法院系统“作风建设年”,除导诉处外,芝罘区人民法院还开展了审务公开的阳光工程、热情服务的温暖工程、方便群众的便民工程等六大形象工程建设,以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