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必须统一装修后再出售 烟台三年内取消毛坯房

来源:烟台电视台  2002-07-03 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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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经过装修就出售的“毛坯”商品房,不仅给房主带来费时费力的烦恼,而且野蛮装修也给住房安全造成隐患。近日记者从烟台市有关部门获悉,烟台市新建小区商品房今后必须统一装修后再出售,3年内完全消灭“毛坯房”。

  据了解,过去烟台所售商品房都是只有框架的“毛坯房”,房主在购房后随意装修居室,破坏承重结构以及改扩建晾台,一些新楼成了“危楼”。此外,一些没有装修施工资质的“游击队”,利用房主贪图便宜的心理,或偷工减料,或使用对人体有危害的装饰材料,严重损害了居民的身体健康。

  烟台市建筑装饰行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烟台市区所有新建小区的商品房,只有经过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统一装修后才能出售,争取在3年内完全消灭“毛坯房”。居民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装修方案,并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不准私自装修的合同,违反合同者,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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