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阮先生通过朋友购买了一套价格低廉的二手房。日前,以为拣到了便宜的阮先生拿着到手的“房产证”来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房产交易处的回答却令阮先生大吃一惊:房产证是假的!一气之下,阮先生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近日,我市莱阳、莱山区相继传来消息,有人利用假房产证进行抵押贷款。假房产证现象,已经引起了各金融部门的高度重视。
利用房产证“招摇撞骗”的案例在外地屡有报道,但在我市还比较“新鲜”。据市房产交易处介绍,我市于2000年开始启用新版《房屋所有权证》,共分普通版和2000版两种版本。普通版产权证的内页纸张用的是专用水印纸,其识别方法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假产权证则水印质量粗糙、模糊不清。普通版的房产证还在防伪底纹上作了处理。2000版的房产证除此之外还有缩微文字、防伪底纹、团花等特殊防伪标识。在我市使用的房产证,封二统一印有“建房注册号37003”,封三印有流水号。
“买卖房屋被假房产证蒙混过关,多发生于市民的私下交易。”房产交易处负责人说,一些人贪图便宜在私下里成交房屋,往往被一些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人钻了空子。市民如果具备正确的交易常识,严格按交易程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可以避免上当受骗。市民在市区购房,无论商品房、二手房,都应该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过户手续。房产交易处最后提醒市民:遇到大包大揽(可以包揽一切手续而且价格便宜)的“买卖”时,千万睁大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