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严惩一批刑事犯罪分子

来源:烟台日报  2002-07-02 09:32:19
A+A- | 纠错

  6月27日到29日,市中级法院分别在莱州、蓬莱、莱山、开发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8案11名犯罪分子进行宣判,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此次中院宣判的案件都是抢劫、故意杀人案,被执行枪决的罪犯或以暴力手段抢劫钱财致人死亡,或因生活琐事故意行凶杀人,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莱阳市农民刘山强因买卖车辆等事对该市大夼镇于某心怀不满,纠集同村农民刘中良将王某及其女友杀死后,焚尸灭迹掩盖罪行,并劫取受害人的财物。市中院依法判处二人死刑,6月28日,在莱阳对二犯执行枪决;一批案件的宣判,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