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获悉,我市自3月新的《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查办法》实施以来,药品零售企业迅速膨胀了1倍多,且分布趋向合理,老百姓购药更加便捷。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前,我市有药品零售企业281家,但由于主要集中在城镇繁华街区,全市半数以上乡镇未设立药店,不能根本解决群众购药难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路段密度过大,引发不少不正当竞争。新办法实施后,市药监局严把审查关,引导投资者向偏远地区开办药店。到目前,申请办理373家药店,已办理292家,已发证经营45家。除海阳、栖霞以外,全市其他县市区近90%的乡镇开办了药品零售企业,其中60%以上为个体私营企业。这些新开办和原有药店全部符合店与店距离不少于300米的规定;城镇药店基本达到24小时营业的要求;总数量基本接近1家/万人的国家要求密度。另据了解,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年销售额超过百万元的有30多家,超过500万元的有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