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近日,市卫生局与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莱阳市中心医院等21家市直卫生单位签订卫生行风建设责任状,规定:凡是医务人员以医谋私、以权谋私,一经查实,一律下岗;凡因服务态度差,引起患者投诉两次以上的,实行待岗培训。
责任状主要内容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微笑服务等,规范医疗检查、用药和收费。医务人员不准参与药品促销活动,不准做药品推销中介人,不准直接向病人推销药品,不准收受药品推销回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药品购销使用中收受贿赂、拿回扣和医疗活动中索要、收受财物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