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判开始使用法槌 我市法院开庭审理与国际接轨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6-22 1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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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从本月起,我市法院在开庭审理中,法官开始使用法槌。

  法槌为圆柱形,槌顶镶嵌金黄色铜质法徽,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为矩形。槌、座相衬,取“智圆行方”之意,象征法官是智慧和正义的化身,槌、座相击,音质透亮,有一“槌”定音之意。

  据介绍,每次开庭时,法槌放置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法台前方,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休庭、闭庭、判决、裁定或维持法庭秩序时敲击使用,目的是维持秩序、控制庭审节奏,营造法庭威严,强化法庭效果。更深一层意义是,法庭使用法槌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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