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检站开始执行新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加强对全市电梯的监督检验管理,确保电梯上上下下安全。
据了解,全市目前共有电梯1300多部。由于缺乏管理规范,执法部门无法对电梯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隐患实施有效监督。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新《电梯监督
检验规程》,详细规范了电梯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突出了对电梯的安全装置和运行环境的要求。电梯验收报告的内容由原先的45项增加到了96项,其中电梯检测检验重点项目由6项增加到35项。今后,电梯经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
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