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培训 保障就业 我市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6-19 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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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凡是初中、高中毕业升不上学者,均纳入我市劳动预备制范围内,统一接受劳动培训后,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

  城镇初、高中毕业生未升上学者和从事非农业或进城务工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在劳动部门调查合格并登记后,就可参加1——3年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达到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规定课时,取得劳动预备制培训证书者,可取得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持有证书后,就可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凭学历和技能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邓海青主任介绍,劳动预备制度主要是让初、高中毕业生掌握一项或多项技能,对个人来说能顺利就业,对国家来说,能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国民素质。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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