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城市规划四级监察网络

来源:烟台日报  2002-06-15 1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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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杜绝各类违法建设,我市将在市区规划区内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四级监察网络制度。

  四级监察网络包括市规划局、市规划芝罘分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市规划局负责审批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依法办理“一书三证”的发放等;芝罘分局行使规划管理和实施职能等职责;街道办事处设立规划办公室,负责受理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和批后管理等;居委会设专(兼)职规划监察员,协助街道办事处随时掌握辖区内的建设动态,及时制止违规建设行为。

初审:殷守龙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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