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厅和烟台市政府日前签署《关于将双重领导港口及省属港航企业下放烟台市管理的商谈纪要》,这标志着烟台市境内的港航企业下放工作进入实际运作阶段。
此次下放的范围包括交通部和烟台市双重领导的烟台港,省属的龙口港、蓬莱港、长岛港、庙岛港、凤城港、烟台海运总公司、渤海轮渡公司等港航企业。
烟台市委、市政府对港口管理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从年初开始,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牵头,组织交通、规划、计划、口岸等部门进行了“以港兴市”专项调研,并拟定了“以港兴市”的具体实施意见,借港航体制改革的契机,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振兴港航事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