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国税局在我省率先在营业场所推行全面开票制度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6-07 11:12:09
A+A- | 纠错

  记者昨天从芝罘国税局获悉:市区各大营业场所的收款台,今后必须在收款同时开具发票。

  目前,市区多数大商场等营业场所的收款台和开发票的地方是分开的。由于收款台距离开发票处较远,顾客往往懒得去开,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对此,芝罘国税局开始在我省率先在营业场所推行全面开票制度。各营业场所购买10元钱以上物品者,必须在收款同时开具发票,10元以下者,顾客要求开具,必须开具;顾客不要求开具的,商家当日要汇总后一并开具。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税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