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市实行医疗卫生信息公示制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6-04 07:48:07
A+A- | 纠错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实行医疗卫生信息公示制:二月份和八月份,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对辖区内部医疗机构的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医疗质量、效率和费用等信息;五月和十月份,向社会公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六月和十二月份,公示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对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和非法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不定期公示,增强卫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初审:杨胜武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