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饰店主贪私利购赃物被拘留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  2002-05-30 07: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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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站金鹏金银首饰店店主林某因贪图私利,非法购买“1·22”入室抢劫杀人案被抢的赃物,妨碍公安机关破案,昨天被芝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1月22日,市区福宏街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芝罘公安分局分析凶手极有可能把抢劫的金戒指出手变卖,于是1月24日向市区及各县市区670多家金银首饰经营业户发出协查通报,附有被害人被抢金戒指的实物样品照片,并与之签订了责任状,进行严密布控。1月27日,杀人凶手王丹果然到三站金鹏金银首饰店,向店主林某兜售赃物。利令智昏的林某竟置法律于不顾,以每克60元的低价收购赃物,并向凶手透露公安协查信息,使凶手得以逃脱,耗费了公安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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