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职工人均工资当年不增长的,经营者不得提取效益薪金。在5月24日烟台市举行的16位国企老总2001年度年薪发放大会上,有5位企业经营者因没有完成考核指标,不仅没有拿到效益奖,还被当场扣减了30%的基本年薪。
按该市有关规定,任何一家企业,只有在企业在职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的情况下,企业老总才能拿到效益薪金,否则,企业老总一分钱的效益薪金也拿不到,甚至被倒扣薪水,同时企业经营效益越好,职工工资涨幅越大,老总薪金越高。根据这一“硬杠杠”,在今年的国企老总年薪发放大会上,烟台张裕集团等5家国有企业因超额完成了考核指标,实现了净利润和职工工资的增长,在兑现经营者全额基本年薪的同时,还对其效益薪金超过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5倍的部分兑现40%作为一次性奖励,其中经营业绩最好的一位企业老总获得了28万多元的年薪,而另一家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老总只拿到不足2万元的薪水。
据烟台市国资局有关同志介绍,烟台目前试行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经营者年薪制,使企业员工的利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紧密相连,调动了企业内部各层面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