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以德治市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招远市制定实施了《党政干部从政道德规范》。
党政干部从政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位党政干部要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特别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其主要内容是:立党为公,用权为民;坚持原则,光明磊落;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忠于职守,作风严谨;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任人唯贤,荐才举能;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遵纪守法,文明行为。
招远市建立推行了党政干部任前、任中、离任全程从政道德管理模式。对录用的干部,在进行全面的考察的同时,重点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考察,并进行岗前道德培训。对在职干部,建立从政道德教育制度,使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他们还把干部从政道德方面的表现做为评优树先、奖励、晋升、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从政道德责任追究制,对严重道德行为失范、造成不良影响的党政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