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拖欠职工工资,牟平区远洋渔业公司所属的一条远洋冷藏船昨天上午被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公开拍卖。
2001年12月,程志宏等21名船员以牟平区远洋渔业公司拖欠船员工资为由,向烟台海事法庭提出诉前扣押船舶申请,请求扣押该公司所属的巴拿马籍“越洋鲲”轮。经过烟台海事法庭的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作出民事裁定书,依据裁定书对停泊在烟台港的“越洋鲲”轮予以扣押,责令牟平区远洋渔业公司提供26万美元的担保。但是牟平区远洋渔业公司拒不执行扣船裁定,至今未提供可靠的担保,原告于2002年1月21号向烟台海事法庭递交了请求拍卖的“越洋鲲”轮的申请,得到了烟台海事法庭的支持,决定对“越洋鲲”轮予以强制拍卖,所得价款用以清偿有关债务。
“越洋鲲”轮船长103米,总吨位为3千6百吨。参加昨天公开拍卖的14名竞买人分别来自本地以及福建、浙江等地,拍卖起价为288万元,经过几轮竞逐,牟平一竞买人以37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