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如何办理
胶东在线 2019-12-11 09:14:3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84409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今年42岁,女,失业已经五年多了,一直没找到工作,有失业证,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如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过后,是否能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就业困难人员需先认定后就业才能享受政策。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失业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认定后,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中心就业服务科电话:6905261。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