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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曝光和整治市区十大交通陋习

烟台日报 2019-12-09 09:48:10

  路边随意停车、边开车边打手机、滥用远光灯……这些交通陋习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虽有大有小,实质上都属于交通违法,这不仅让当事人陷于危险之中,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并成为诱发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成为影响城市形象的瑕疵。

  陋习不改违法不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也是文明出行的具体要求。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日前,市交警支队根据市区的交通特点,通过征求市民意见,结合交通监管执法情况,梳理出市区十大交通陋习。

  十大交通陋习折射车轮上的不文明现象

  驾驶中使用手机

  开车“低头族”反映了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失,不顾自身安全,一味贪图方便快捷。对于自身来说,注意力不集中,对道路情况观察不仔细,很容易发生意外。另一方面,容易对正常行车的车辆造成干扰,引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50元罚款,记2分。

  机动车乱停乱放

  驾驶人贪图方便,以自我为中心,忽视法律法规、忽视他人感受,随意停放车辆,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有时还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视线,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内环等禁止停车路段随意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100元罚款。

  前方车辆排队通行时,强行变道加塞

  诱发“变道加塞”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道路不熟悉,没能注意交通指示标志,没有提前选择好车道;二是部分司机没有耐心排队,不停变换车道穿插行驶,或者在路口强行加塞。

  强行变道加塞破坏了按序通行的规则,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还容易造成车辆碰擦事故。此外,强行变道加塞很容易引起被加塞车主的愤怒,从而导致追逐竞驶、相互别车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罚款100元,记2分。

  车辆随意调头

  部分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存在任性驾驶的情形,也有很多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未必会被监控抓拍,交警部门无法处罚,因此为了自己方便铤而走险。

  车辆随意越线、掉头,轻者造成碰擦事故,重者易发生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乱鸣笛、夜间滥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的司机,除少部分是因为不熟悉车灯使用规则外,大部分是抱着“方便自己”的心态,懒得变换车灯。还有的则是夜间会车时,对面车辆没有变灯,自己也就不变换车灯了。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不系安全带

  不少驾驶员图舒服省事儿,开车不系安全带,只有在遇到交警或电子警察的时候,才被动地去关注车上的这条“保命带”。

  调查显示,在一起有可能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系安全带的死亡率可减少60%,正面相撞的死亡率会下降65%,侧面相撞的死亡率会下降44%,如果是翻车的话,系安全带的死亡率下降可达80%左右。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1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

  由于速度快、稳定性差、制动风险大等原因,由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让摩托车也有了“肉包铁”的说法。很多城市都已经推出了限摩令,禁止居民购买和驾驶摩托车。我市允许摩托车上路,但要求必须佩戴头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骑摩托车上路不佩戴头盔,或者没有让后排乘客佩戴头盔,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一次记2分。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认为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轻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严重的则使正常行驶的车辆反应不及,造成人员伤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2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50元罚款。

  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翻越护栏

  市区的行人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因行人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和过街天桥造成的。但面对一幕幕血淋淋的事故,一些行人依然熟视无睹,频频翻越交通护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20元罚款。

  车窗抛物

  “车窗抛物”或许只是一个随手的小动作,但埋下的却是大隐患,抛出去的不仅是垃圾,还有道德、文明和安全。

  抛出的垃圾、杂物飞散到后车的前挡风玻璃上,会使后方车辆驾驶人被动处于“盲驾”状态,或是为躲避杂物采取急刹车、急转向等措施,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向外扔出的烟头,可能引发火灾,被扔到路面和街头的垃圾也会污染环境。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如果因抛撒物件造成其他交通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开车看手机成为头号交通陋习

  在移动互联时代,手机已经深度植入我们的生活,不少“低头族”对手机依赖到开车时都放不下的地步。在交警部门新公布的交通陋习中,驾驶中使用手机就成为头号陋习,可见这种陋习的普遍程度和所引发的反感。

  日前,烟台交警通过公众号曝光了几名开车“低头族”,在朋友圈引起了热烈反响,大家纷纷留言表示支持曝光。有网友评论,“你盯着屏幕的时候,谁来看路呢?”

  被曝光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那天烟台交警的微信一发出来,就有朋友看见我被曝光了,转发微信给我。确实应该曝光一下,我也是从事和交通救援相关的行业,也知道小剐小蹭的事故中很多都是因为看手机操作不当引发的。我马上在我的几个亲友微信群里转发了,提醒告诫我的亲友们开车不能打手机。”

  在交警的现场执法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司机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看手机,当红灯跳转成绿灯时,看手机的司机还浑然不知。有时候,民警都已经走到车窗前了,司机都没察觉。这样的行为不仅拖慢了各个路口的车辆通行速度,加剧整个城市道路的拥堵,而且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交警提醒,在路口临时停车候灯,依然属于驾驶行为,在此期间接打手持电话仍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因为开车使用手机而酿成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相关数据显示,低头一秒钟等于盲驾16米。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时速开车,那么3秒钟就会盲开出约50米,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正常情况下,以60km/h的时速开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刹车的距离至少是20米;如果边开车边看手机,刹车距离会更大,后果将不堪设想。开车时打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8倍;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3倍。

  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人脑反应比酒驾还要慢30%,年轻驾驶人反应速度仅相当于70岁老年驾驶人,大大削弱了驾驶人的应变能力;边开车边玩手机,司机对车速的控制、车距的把握及障碍物的躲避等方面都将产生极大影响,非常容易操作失误或失控,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驾车拨打或者接听手机会影响车辆通行效率,加剧路面车辆拥堵。

  开车时如有紧急电话需要接听该怎么办?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允许停车的地方停车告知对方正在开车不方便接电话,然后立即驶离。如果车上有同行人员,最好将手机交给他人帮忙接听电话。如果使用手机导航,最好在开车前就设定好路线,不要一边开车一边操作导航找路线。

  “随手拍”举报加“高空监控”严查“加塞”

  遇到拥堵路段,大家都在老老实实排队,但总有些不守规的驾驶员,非要从队伍中间或前面“加塞”插队,这样的行为令人恼火,经常引发路怒和追逐。

  11月23日,有市民在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新版“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的栏目曝光了一起“加塞”行为。

  举报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在上夼西路,一辆灰色斯柯达轿车在接近路口的实线区域强行压实线向左变道,对后面举报人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了严重干扰。

  交警收到市民举报后,及时调取了路口的监控视频,核查并确认了该条违法信息,并对违法车辆予以了处罚。

  “举报的违法信息只要真实、客观、准确,符合条件的,交警部门经调查确认后予以采纳,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负责人曲涛说。

  除了随手拍举报外,高空监控也开始对违法行为进行无缝隙抓拍。市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王健告诉记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在高楼等制高点,能清晰记录两个路口间整段道路沿线的车辆违法情况,利用这一技术解决了此前交警对路段中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难的问题。

  据统计,一辆车的强行变道加塞,会导致约7辆车的通行延误,使一次绿灯的车辆通行量减少30%至40%,整体交通流恢复到有序畅通的状态至少需要两个信号灯的周期。随意变道、强行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导致刮蹭、追尾等交通事故,不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还会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堵。

  在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中,交警也为广大司机预防被加塞支了几招:往加塞的车辆方向稍微靠近,然后紧跟着前方车辆,如果对方还执意要加塞的话就让他过去吧,毕竟如果发生冲突,对自己是既伤身也伤财;前侧方车辆在被慢车限制时,要防止它突然变道行驶,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减速,以免发生碰撞;上下桥或进出环路时,经常都会遇到一些想方设法加塞的车辆,这个时候大家可以尽量走左侧车道,这样可有效降低被加塞的可能性。

  交警提醒,正常变道时一定要提前打转向灯,在确定与目标车道内车辆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再实施变道。无论是变更车道,还是临近路口加塞,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一般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针对十大交通陋习,交警部门表示,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集中整治,提高非现场执法力度,引导市民文明行车,共创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烟台日报记者 唐克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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