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蓁山怡景苑停车难 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78334的网友留言投诉:芝罘区蓁山怡景苑小区停车难,小区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导致不少车辆无处可停,停到道路两边,道路两边同时有不少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的车,导致交通及其拥堵事故多,物业法新规中指出小区车库、车位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不能“只售不租”,希望小区物业能将地下车位以合理的价格租给小区居民,切实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也同时保障学校道路两边通行畅通。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的归属问题,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同时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明确对车位“只售不租”问题的解决措施。小区内停车位的租售等方式应依法由业主和开发商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