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率不够热损耗年年由住户分摊 有何解决办法
胶东在线 2019-10-22 08:54: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74859的网友留言建议:锦绣新城三期17,18号楼,几年了,一直交取暖分食费,入住率不到,不能让已住户一直分摊吧,一年两年还行,年年交分摊,能不能为这些常住市民出台相应的减负对策。
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对此回复:您好,烟价【2011】103号《关于供暖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单元用热户数达不到供热合同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如用户要求供暖,且供热单位具备供热条件,其供热价格可由供、用热双方协商议定,并以合同方式约定。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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