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金沙滩公园很多人溜狗不拴绳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41065的网友留言投诉:在烟台开发区金沙滩公园崇山路到天山路段的护林带里的公园,每天早晚散步的人很多,同时也有很多人喜欢养宠物的人带狗一起散步,无论小狗还是特大的狗都没有拴绳的,随意让狗自己跑,也随意任狗大小便,弄的跑道上很脏,最重要的是有时带着孩子散步常常被吓到,大人怕狗的也得躲着走,最可恶的是你躲都躲不开,狗冲你叫往你身边跑更让人害怕,明明公园的注意标识上写着除国家公务外不得随意带狗入公园,但也没有人管,狗是否打了疫苗更不得而知,请问关于养狗是否有相关的管理规定,没有证的能养狗吗?公园能随便进吗?进了也没人管吗?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接办此诉求后,分局金沙滩边防派出所针对公共场所遛狗问题,金沙滩边防派出所每日安排2名警力早上6时至7时,晚上18时至19时天山路段的护林及公园等重点部位加强巡逻,巡逻中对发现的溜大型犬人员进行劝导教育,下发《责令整改书》,对于已下发整改书二次出现的犬只予以当场没收。根据《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违规溜犬属于畜牧部门职责范围。开发区由综合执法局牵头。电话:6373308。第七条养犬人携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只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海边沙滩、学校及托幼机构、医院(宠物医院除外,下同)、展览馆、影剧院、体育文化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车站、码头、航空港以及城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配合畜牧部门查处,并由畜牧部门依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第四十条,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实行笼养或者圈养的; (二)违反规定出户遛放犬只的; (三)未对犬只进行强制免疫的; (四)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犬只、非小型观赏犬的。由于诉求人没有留电话号码,所以无法联系诉求人反馈情况。特此回复,感谢您对烟台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