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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期间新房还没建 能否立房产遗嘱

胶东在线 2019-02-22 08:40: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03527的网友留言咨询:旧村改造期间,旧房拆了,新房还没建,是不是不能立房产遗嘱?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参与。办理遗嘱公证需本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2、遗嘱处分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房改价格表等);3、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遗嘱标的不存在,我处无法受理您的遗嘱公证申请。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6248345。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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