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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已交费 户口迁移后报销待遇怎么解决

胶东在线 2019-02-12 08:22: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98699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的小孩户口在芝罘区只楚街道,2019年度居民医保已交费,也是在只楚街道办。现在因为本人工作原因,2月份需要把小孩的户口迁往广州,现在想咨询我小孩户口迁移走后,本年度内医保报销待遇怎么解决?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果您孩子长期在广州生活,您可以为孩子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填写《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报芝罘区医保中心备案。在广州居住期间住院治疗的,原则上选择广州市内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自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或注销。符合全国联网结算政策要求,且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实行异地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政策要求执行广州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规定,未通过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实现即时结算的住院医疗费,需个人全额结算后回烟台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在烟台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代传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待遇享受方式,可以咨询6712071。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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