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目前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胶东在线 2018-12-14 16:26:40
胶东在线消息 对于住房公积金,职工最关注的是提取和贷款,烟台市目前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副科长姜艳艳,在民声访谈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姜艳艳介绍,目前烟台一共有15个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5)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6)离休、退休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9)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1)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14)异地求学的;
(15)失业2年以上的。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