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每年200门诊费 报销流程是什么
胶东在线 2018-12-11 08:28: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87058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市未成年小朋友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据说每年可以报销200元门诊费。请介绍一下详细的报销流程?去哪里,带什么材料,如何办理?我家是芝罘区的。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说的200元门诊费报销是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普通门诊待遇。这项待遇的享受需要在您户籍所在地划片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才能报销,报销无需您多跑腿,在划片基层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时,您只需负担您个人自付部分就行了。在划片基层医疗机构以外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报销。具体划片情况如下:幸福:幸福医院;芝罘岛:芝罘岛社区卫生服务站;黄务、卧龙、世回尧:黄务医院;只楚:只楚医院;凤凰台:凤凰台医院;通伸、白石:通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毓璜顶、向阳:东方医院;东山:芝罘区机关医院;奇山:上夼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如有疑问请咨询芝罘区社保中心,电话:6212081。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