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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可否把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来

胶东在线 2018-11-02 08:25: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81299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已婚,今年在牟平区龙湖葡醍海湾小区采用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购买二手住宅一套,9月份贷款全部发放,现在已经开始还贷。想把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出来,可以吗?打听别人说是可以提取首付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材料?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放款后可以提取。组合贷款购房首次申请提取: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索要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配偶提取另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提取额度:如果是新房,首次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数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如果是二手房不超过发票金额减贷款额的差额。以后每年都是合计不超过当期还款支出数。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另携带单位盖公章的提取单。提示:从5月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携带符合提取的材料及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表上填写职工在7家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号、开户行准确完整名称,银行联行号、个人手机号)。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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