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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挂档人员退休前去世 缴纳的钱能返给家人吗

胶东在线 2018-10-19 08:36:03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8092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在办理了个人挂档个人缴纳社保的人员如果退休前去世,其挂档期间所缴纳的全部金额都能返还给家人吗?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1、丧葬补助费标准:每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上年全省月社平工资的10个月,四舍五入保留到元。(1)满15年以上的全额发给(2)不满15年的,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发给,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

  3、个人账户继承额2011年7月后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全部发给,2011年7月前去世的待遇按原规定执行。如还有疑问可咨询个人账户科,电话:6632124。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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