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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胶东在线 2018-10-19 08:37:07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7856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们公司出售,我跟老婆下岗了,加上我老婆又得了乳腺癌,家里急需要用钱,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可以需要什么手续,怎样提取?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医保部门盖章的《烟台市城镇医疗保险专用病历手册》、《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未纳入医保统筹的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的确诊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发票)、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另持盖公章的提取单。提取时限:在取得住院结算凭证一年内办理提取,治疗期间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提示:从5月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携带符合提取的材料及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表上填写职工在7家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号、开户行准确完整名称,银行联行号、个人手机号)。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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