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买房只有双方购买协议 孩子可否就近福山上学

胶东在线 2018-10-15 08:26:2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6051的网友留言咨询:现居住烟台福山区,2013年因购买拆迁房主房子,没有房产证尚未过户只有双方购买协议,故夫妻双方都无法落户为非福山籍外来人员,夫妻双方均有居住证。本人三年前因求学福山社保断交,妻子社保单位为莱山区,请问孩子能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福山正常入学?

  烟台市福山区教体局对此回复:家长您好,根据《关于做好福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信息、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房产信息提供下列证件之一即可: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住房信息包括: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③商品房买卖合同、正规发票;④拆迁合同或协议。

  第一监护人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非福山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①第一监护人与福山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并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在福山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连续的一年以上(含)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需由用工单位统一缴纳)。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福山区内一年以上(含)的有效营业执照。②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户籍为烟台市六区的免于提供)。③租房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和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④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咨询电话:0535-2136128。谢谢您的参与。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