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只有双方购买协议 孩子可否就近福山上学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6051的网友留言咨询:现居住烟台福山区,2013年因购买拆迁房主房子,没有房产证尚未过户只有双方购买协议,故夫妻双方都无法落户为非福山籍外来人员,夫妻双方均有居住证。本人三年前因求学福山社保断交,妻子社保单位为莱山区,请问孩子能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福山正常入学?
烟台市福山区教体局对此回复:家长您好,根据《关于做好福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信息、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房产信息提供下列证件之一即可: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住房信息包括: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③商品房买卖合同、正规发票;④拆迁合同或协议。
第一监护人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非福山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①第一监护人与福山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并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在福山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连续的一年以上(含)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需由用工单位统一缴纳)。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福山区内一年以上(含)的有效营业执照。②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户籍为烟台市六区的免于提供)。③租房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和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④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咨询电话:0535-2136128。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