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非法提供答案 男子被法院判刑并罚2000元
YMG 2018-10-04 10:53:00
考试作弊屡禁不止。近日,莱山区法院审结该院首起有关考试作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孙某因在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中,非法向考生提供答案,被判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考试作弊历来惹人诟病,小则影响个人的诚信和得失,大则影响国家对人才选拔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为有效打击该类违法犯罪行为,培养公民的诚实守信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考试作弊纳入违法犯罪惩治范围。在莱山区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孙某为帮助金某通过驾驶员科目一考试,向其提供考试作弊器材。在烟台市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科目一第一考场外,通过作弊器材向考场内的金某提供试题答案,期间,金某作弊被监考人员发现。案发后,被告人孙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孙某在国家机关组织的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弊器材和考试答案,其行为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付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