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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公证作出后 如何修改或者撤销重做

胶东在线 2018-09-04 08:35: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68970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如果已经在公证处做了房产放弃继承的公证,但公证书还没有出来,现在想要重新更改房产放弃继承的公证书,怎么操作?可以重新公证吗?谢谢!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参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请您与具体承办的公证处和公证员进行联系,如有不明,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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