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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二手房办理过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胶东在线 2018-09-03 08:15: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69201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想办理芝罘区二手房过户手续。请问:1、开具无房证明时,因卖方不在烟台工作,只能男方一人过来,女方开具委托书,请问他们儿子(已成年成家)也在户口本上未迁出,是否儿子也需要出具委托书?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吗? 2、在履行过户其他程序时,请问卖方除了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之外还需要其他的证明证件吗?是否男方一人过来即可?(房产证上为男方一人独有)谢谢。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回复:您好,1、已成年子女未迁出不用出具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房产证为一个人名,但房屋存在隐形共有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买房时存在约定共有权人等情况),全部共有人都要到场。3、如有房屋土地证,还需携带土地证。具体请至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芝罘分中心(芝罘区华茂街21号,电话:6631555)咨询办理业务。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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