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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由一次性发放改为按月发放

胶东在线 2018-07-15 15:16: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57963的网友留言咨询:二胎生育津贴现在是按月发放了么?如果我的产假津贴98天是到7月11号结束,那么7月份的社保没交的话,6月份的津贴是否能发放?另外津贴是按上年度的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计算还是平均工资计算?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由一次性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在哺乳期停缴生育保险费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生育科,电话:6613989。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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