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和孩子共同在天津买房 可否在烟台提取公积金

胶东在线 2018-07-05 08:29: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56114的网友留言咨询:领导好,如果是孩子在天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购房合同写我和孩子的名字,我和孩子共同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我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如果您有产权可以提取,如果没有,而且孩子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话您提不了。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请咨询天津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