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规: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 三级医院800元
胶东在线 2017-12-28 19:06:33
编者按:《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确定,继续执行《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原《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不再执行。对新规重点内容,“网上民声”记者将进行逐条详解。
胶东在线网12月28日讯(记者 宋君 通讯员 公剑 王洋 冠群)为了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我市此次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这将有助于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实现医疗服务均等化,构建有序就诊秩序,让老百姓少花钱,少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