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内容:
胶东在线--在这里会找到您需要的
  追踪热线 个人中心 民声论坛 民声简介 使用帮助
民声首页 部门列表 一管到底 嘉宾访谈 热点话题 市长关注 民生聚焦 民间智囊团 回复率 满意度 网友评议
留言查询
关键字:
姓名:
编号:
时间:
-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 正文

在外地商贷购房 配偶可否在烟提取公积金

2017-11-16 09:05:00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13974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在滨州购买住房,以妻子的名义办理商业贷款,我在烟台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可以提取。商业贷款购房首次申请提取:

    ①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

    ②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

    ③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④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配偶提取另加结婚证。以上材料未做特殊说明的,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提取额度:如果是新房,首次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数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如果是二手房不超过发票金额减贷款额的差额。以后每年都是合计不超过当期还款支出数。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另携带单位盖公章的提取单。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搜索推荐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宋君 刘梦雨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