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商贷购房 配偶可否在烟提取公积金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13974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在滨州购买住房,以妻子的名义办理商业贷款,我在烟台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可以提取。商业贷款购房首次申请提取:
①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
②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
③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④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配偶提取另加结婚证。以上材料未做特殊说明的,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提取额度:如果是新房,首次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数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如果是二手房不超过发票金额减贷款额的差额。以后每年都是合计不超过当期还款支出数。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另携带单位盖公章的提取单。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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