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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漏水痕迹 开发商不做书面说明

2017-07-24 08:09:00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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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92870的网友留言投诉:本人于2017年6月27日,在莱山区福地隆城售楼部与烟台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福地隆城楼盘的2号楼2单元2204物业的认购书,6月30日,与装修公司一起去商议装修方案,发现该物业客卫有严重的漏水痕迹,由于当时的销售人员不在,于7月1日给销售人员通电话并告知情况,并提出终止认购书的要求。

  7月4日销售人员口头通知我,1、漏水是由于楼上前期装修引起,现在不漏水了。2、如果终止认购书,之前交的一万订金没收。我提出的要求是:开放商给我书面说明和承诺。开发商拒绝给我任何书面说明。我理解的情况是防水第一道防线是开发商,第二道防线是装修公司,开发商把所有问题都推给装修公司,还信誓旦旦说他们没问题!要我回去做实验:在23楼注水,现场看!“这房产变成筛子了”我要求开发商对该争议处理完后再对该认购书做进一步处理。由于所有沟通都是通过电话,我要求对方提供传真号码,我发传真说明我的要求,对方答复没有传真也不知道公司的传真号(烟台云祥置业有限公司,没有传真都能在烟台拿地盖房)。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对此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房屋质量问题,可向住建局质监站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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