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劳务公司进企业有无年假和公积金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69664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是通过劳务公司进入企业的,请问,我应该享受年假么?单位应该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么?谢谢。
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公积金请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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