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差探亲旅游等突然疾病就医如何报销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58740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是市直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在北京旅游期间生病,挂了急诊,并做了手术。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怎么报销?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属于异地急诊范畴。您需按规定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急诊就医申报表》(下简称《申报表》),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申报表》下载地址:ylbxydjy@126.com,密码6712071);经审核属于急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审核备案后,需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结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表》原件; 2、发票原件;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门诊处方等);4、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5、身份证复印件;6、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的复印件。您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异地急诊费用的报销。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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