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不能上班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56974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其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请给予解答。谢谢!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中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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