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不按照购车价计算多花冤枉钱
2015-12-18 15:50:51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85116的网友留言反映:第十一条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不公平,凭什么明明没花那么多钱,还要交额外的费用!凭什么要按照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算,就是不公平!!!
烟台市国税局对此回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因此,您购买车辆发票低于国家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是按照国家最低计税价格算的。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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