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民服务实事征集意见答复反馈13
1、自黄务收费站撤销后大货车都行驶到港城东西大街上了,造成该路段大小车混行车辆拥堵,在暂时大货车没有另一条道路通行的现实状况下建议尽快将港城东西大街扩展为双向四车道,现该路段非机动车道过宽且该路段骑自行车的较市区少得多,造成道路资源严重浪费,利用率低,希望尽快扩展提高通行效率。港城东西大街公交站点至今无候车亭为何?谁管?看乘车人雨天雪天大风天顶风冒雨瑟瑟发抖,伞都打不住尤其是抱小孩的家长和老人恶劣天气候车的状态难以目睹和忍受。
市规划局回复: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根据1999年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为减少市区(芝罘区)车辆拥堵问题,要求芝罘区停止摩托车挂牌业务。
2、芝罘区摩托车不可以上牌照。台湾、香港、澳门,以及国外的纽约巴黎伦敦东京柏林马德里米兰法兰克福等等都不禁摩。如今,道路越来越堵,油价越来越高。同时,摩托车的生产技术越来越好,电喷摩托早已不是新鲜的事物,安全性和环保性已经有了质的提高建议芝罘区与其他县市区一样可以上摩托车牌照。
市公安局回复: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根据1999年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为减少市区(芝罘区)车辆拥堵问题,要求芝罘区停止摩托车挂牌业务。
3、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收费,一直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希望烟台在这方面能进行探索,规范物业收费,化解矛盾。
市住建局回复:经了解,目前物价局正牵头研究起草新的物业收费办法,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物业服务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向我局或所在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直接反映。
4、姜女士2011年3月21日和前夫离婚,离婚以后没有孩子,没离婚之前申请经济适用房,给男方了。姜女士再婚再去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工作人员答复申请过经济适用房之后就不能再次申请。
市住建局回复:经查,姜女士,姓名姜国帅,于2010年与前夫刘坤共同申请购买了锦绣新天地35号西单元402号经济实用住房,2011年与刘坤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男方。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或承租住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因此目前姜国帅不能重复享受住房保障。
5、目前芝罘区、莱山区老居民小区,多无物业管理,脏、乱、差现象严重,尤其小区的路面和一些公用设施破乱不堪。
市住建局回复: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社区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社区管理机构,具体指导、协调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九十二条旧住宅区改造整治完成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路面也应由社区进行维护管理。
6、锦绣新天地物业,带头乱搭乱建,小区公用的面积变成了物业自己的地盘,到处乱改乱建违章房。
市住建局回复:锦绣新天地小区位于芝罘区黄务办事处套口村东侧,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截至目前,小区外围配建的网点尚未启动,周边配套设施不太完善,超市、市场、诊所、药店、通讯等便民设施基本没有,难以满足6600余户家庭的生活所需,业主多次反映,希望能够采取措施方便业主。为解决该问题,物业公司与烟台申泰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了小区便民设施建设管理协议,该公司负责出资在小区空旷位置建设7个便民服务亭,并对外出租,经营范围限制为超市、快餐、药房、宽带网络等便民业务,扰民业务一律不得开展,既方便了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所需,又对小区无不利影响;物业公司统一负责管理,并收取一定的物业费和管理费,各项费用将全部用于小区维护及业主公共事项,并于每年年底面向业主公开。
7、住,是民生最基本的问题,可烟台现在存在很多问题;1.烟台很多个小区存在,交房很多年,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的状态;住建局每次的回复都是,开发商的个人行为,开发商不属于住建局的监管范围吗?每次都推脱;2.物业问题;物业的收费标准,物业怎么收费?交物业费的发票问题;从来都没有人来监管,也没有解决的;尤其是那种拆迁安置小区,像是一个山寨,经营的是土豪范;
市住建局回复:1.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对办理的程序和收件要求有明确的规定,房屋登记依申请启动,商品房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2.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说明,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可向开发企业咨询办证的进度,如开发企业违反了合同中对办证时限的条款,建议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处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3.经了解,物价部门正牵头起草制定新的物业收费办法。具体情况可向物价部门咨询。
8、我家是单位分的房子,是一楼,原本是一梯两户,单位又改成了3户分给我们,,我家的单元楼是,三楼是地平面,一楼是从过道向下走两层,南面是石头砌的崖,本来就没有采光,只有通风。中间的那户卖给他人,那人不听我们的劝阻大肆向外扩建,现在我家没有阳光没有通风,洗的衣服都无法晾干,夏天家里的地面出水珠,墙壁长黑点,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彻底拆除乱搭乱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使我的愿望早日实现。谢谢!
市城管局回复:根据物权法规定,对于侵占楼道内公共区域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解决。
9、反映烟台经济适用房采用电地暖不合理,费用比水暖高。
市住建局回复:11月20日锦绣新天地业主到市政府上访反映电热膜供暖相关问题,我局进行了接访,目前我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解决方案,尽早给予业主答复。(短期计划)
10、烟台已经实行了几年老旧房屋节能改造了,惠安小区是当年的示范工程,可是房屋漏雨、外墙渗水、外墙没有保温层问题反映多年,当年的新闻、报纸等媒体也反复报道过,可是到现在仍然没有做节能改造。希望2015年为民办实事,是真正的为需要的人民办急需的实事。
市住建局回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是围绕节能减排而开展的一项惠民工程,随着近几年节能改造工作的逐步推进,广大市民对该工作认知度也逐步提高。为了让广大市民平等的享受惠民政策,确保既有居住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确定既改项目时需满足四个入围先决条件:一是产权单位(物业公司)踊跃报名,并承诺配合改造施工;二是小区业主100%以上同意改造,并愿意承担每平方米10元改造费用;三是供热管网和分户计量具备改造的技术条件(必须是一户一环、老式上供下回式供热不在改造范围);四是2000年以后的,没有做建筑节能和外墙保温的住宅。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后才能够列入当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1、建议海边多建一些商业化的适合风景的美丽小亭子,既方便了游客,又发展了经济。
市规划局回复:为了提高该地段的环境景观质量,满足游憩观光的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烟台市区东北部岸线景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其中涉及建议中所提的“海边多建一些商业化的适合风景的美丽小亭子”属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售卖亭的内容,规划将售卖亭外观以风向标符号做装饰处理,具有标识功能,节能环保方面则含有风力发电配套设备,维持夜晚照明,顶部配有太阳能板。主要材料为彩色钢板经亚光处理,同时配以亚克力字和亚克力灯箱。相信随着规划的逐步实施,未来的滨海带将越加美丽舒适。
12、火车进站时,鸣笛,尤其是晚上,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建议周边建隔音墙,火车能够采取降噪措施,还居民清净的环境。
烟台车务段回复:烟台车务段是负责蓝烟线铁路车站运营的单位,与青岛机务段、济南机务段、青岛工务段均是济南铁路局管辖的基层独立单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机车(火车头)由两个机务段负责管理。接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事项承办单》后,本着对市领导和市民负责的态度,烟台车务段积极向机务和工务部门了解情况,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调查。据我们向两个机务段了解得知,火车鸣笛与汽车鸣笛是不一样的,运行中火车除特殊情况不可随意鸣笛,为保证人员及行车的安全,根据线路情况在规定区段设置鸣笛标,要求进入必须鸣笛。现在进入市区除有必要已全面禁止鸣笛,但裴先生住在鼎城小区,位于107医院附近,其小区所处位置线路有弯道,在此区域司机瞭望视线不好,为保证行车安全,按规定司机应鸣笛示警,还请居民谅解。更详细的问题烦请向青岛机务段、济南机务段反映了解。新建铁路经过居民区一般都要安装隔音设施,但蓝烟线建成使用已几十年,近年来铁路沿线新建了很多小区,开发商在建设时应考虑解决噪音问题。
13、现在的中小学生每周一至周五穿的那一身校服,夏天不透气,冬天不保暖。材质属于化纤类,遇火比其他材质更易燃,易烧伤,长久穿,对孩子的皮肤是一种伤害。建议给孩子们定制一套质量好的校服,最起码能尽量做到冬暖夏凉。校服类似户外服装一样,防风保温,多加反光条。
市教育局回复:您好。谢谢您提出的的建议。2014年校服的款式和颜色等,是经专家和学校代表论证通过的,反响较好,但也不可避免存在着缺憾,正如上述建议。您可以向学生所在学校反映,以便成为下一次学校进行校服招标的参考意见。
14、芝罘区环境保护局对面二马路人行道车速太快,几次有车差点刮倒人,特别是有上学的孩子很危险,建议安装红绿灯,望有关部门重视并抓紧落实。
市公安局回复:该路段距离二马路与虹口鲁路口、烟台一中路口的红绿灯距离较远,行人过马路可选择相邻路口红绿灯间歇期通过。下步,交警一大队会对该路口的交通量进行调研,并向上级提出建议。
15、国家现在补发独生子女费,在没退休之前去世的人应不应该补发独生子女费?
市计生委回复:您好。12月2日与战培芬通过电话联系,未到退休年龄,退休前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不能享受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
16、家住民生小区民生街5号内22号,卫生间暖气不热。说是7楼不在家不能处理,可是往年都能处理。
市城管局回复:500客服回复,该单元内有私改现象,且排查时好多用户不在家,无法查找原因,已跟用户电话解释相关情况。
17、机场路273号共有六栋楼,交房已经5年多了,去年才给2——6号楼办理了房产证,可是1号楼迟迟没办,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开发商也不给解释,没有房产证很多事情做不了,盼望政府给予解决,尽快把房产证给我们办下来。
市住建局回复:经了解,机场路273号1-6号楼为“寰辰佳苑”小区楼盘,该小区2-6号楼5个楼的手续齐全并已为业主办理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但1号楼由于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条件。
18、遗属补助是不是应该涨了?工资都涨了好几次了。
市民政局回复:遗属补助一般由去世人员原单位参照当地低保标准执行,民政部门负责出具当年低保标准,其他执行问题建议咨询人社部门。
19、锦绣新天地还没开始办房产证?不是九月份大证就办出来了吗,开发商登记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能不能让开发商给个时间安排表,让住户大体有个时间安排,心里有个数也好啊,总不能一直等着这件事吧。
市住建局回复:锦绣新天地小区房屋初始登记于10月中旬正式办完。根据工作安排,11月-12月开展锦绣家园经适房、锦绣新天地公租房共计2800余套保障房的交房工作,春节(2月19日)前开展上述住宅的档案整理工作,计划2015年上旬开始现场收取业主办证资料。由于小区共计6600户,将按照楼号顺序依次收取,分批办理,具体时间将通知业主。
20、现在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不及时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房产证对一个家庭的作用又越来越大,没有房产证孩子落户、上学等一系列问题,但是现在对于开发商提交办理房产证材料没有相关约束,居民只能忍气吞声,建议在房产证办理这个环节加强对开发商的约束,最好有个时限。
市住建局回复:1.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对办理的程序和收件要求有明确的规定,房屋登记依申请启动,商品房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2.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说明,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可向开发企业咨询办证的进度,如开发企业违反了合同中对办证时限的条款,建议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处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21、机场路立交桥建了5 6年了还是个半拉之工程,每当上下班高峰时青年南路与红旗路交叉路口堵车能长达一公里,真的是奇观。望政府能为老百姓着想,把机场路立交桥完工并及早的把青年南路与红旗路交叉路口的立交桥建成,及早的方便老百姓的出行
市住建局回复:1.机场路立交桥目前正在积极协商拆迁问题,争取早日竣工(长期计划)。2.青年南路与红旗路交叉口立交桥的建设目前我局未收到修建信息。
22、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如乱收停车费,小区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市住建局回复: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点物业行业管理工作,针对业主投诉热点问题,今年在全市推动开展9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要求各物业公司加强企业员工培训,提高物业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今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举行了3次物业企业培训。下步,我局将会继续加强物业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对于物业收费问题,目前物价部门正在起草制定新的物业收费办法,出台后,将会作为我市物业收费的主要依据。
23、户口在农村本村,住房也在农村本村。由于以前收集资的时候把土地过户给了别人耕种,现在国家有没有土地保障政策。每个人口保障多少土地?、这些土地现在到哪申请??
市农业局回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接到第163841号受理事项承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科室研究答复,现将答复结果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原则: 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 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注意:上述三个标准并非并列关系,也非选择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和分析因此,仅凭户口在本村,住房也在本村,无法对本人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认定,也无法判断是否具有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过户给了别人耕种,如果属于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范畴,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在合同期限内,不再享有土地经营权。我国目前没有固定数量的土地保障政策。可以承包的土地量由发包方制定承包方案时,参与分地的人数与地亩数确定。当土地流转发生纠纷时,可以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4、小区光纤到户受到物业的阻拦,比如福山区富豪花园的物业就阻挠联通的光纤到户工程,建议政府发文明确制止这种为一己利益而破坏我市的信息化建设!
市住建局回复:经了解,物业并没有阻止光纤入户,目前福山区主管部门已将该情况告知了业主。
25、我是开发区正大国际公寓小区的业主。主要反映该小区多年无暖可供的悲惨现实,虽近年来多次找相关部门协商,甚至到开发区管委上访,都无法解决。因该小区之前开发时是中央空调供暖,但物业说因为要热能转换,核算下来要供暖的话,每平米供热费是62元,媒体对此事曾报道过是天价供热费。其实,据我们业主了解,在该小区的周边不到20米就有金城小区和天地景苑,如今正在建设开发区最大城市综合体星颐广场,所以用该有供暖主管网,只是将正大国际公寓进行管网建设,然后连接到主管网即可,很方便易行。另外,该小区目前入住率也很高,供暖不会出现不要暖的情况。所以,恳请政府帮忙,协调一下开发区热力公司能体谅居民的切身需求,将这一过年的历史顽疾彻底解决,给老百姓做一件实事。
开发区管委回复:烟台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接到交办后,我区业达热电公司立即与林先生联系,但自11月20日至24日,林先生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现将正大国际公寓多年未供暖的情况汇报如下:正大国际公寓项目规划设计为中央空调系统供暖,开发商对热力配套的要求是仅安装一块总热计量表,与业达热电公司按入口总热量表结算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用热户的采暖费并负责维修和管理。后期由于物业公司收取的采暖费过高,造成居民不交采暖费,无法正常供暖。物业公司想移交给业达热电公司来管理,但又不进行供热设施改造,遂业达热电公司无法接管。按目前情况来看,如果要进行供热设施的配套和改造,大约需三、四百万元,资金问题又将成为一大瓶颈,因此正大国际公寓供暖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建议不要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开发区管委主任公开电话办公室
26、阮女士希望廉租房先公布租金再接受申请,很多申请成功的人觉得廉租房租金太贵,就放弃,放弃之后五年内不能再申请,觉得不合理。
市住建局回复:我市保障性住房租金由市物价局核定,于10月份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布;在保障房申请过程中,我局也印发了“保障性住房明白纸”,对各房源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租金标准做出了明确说明。因此,我局已在配租前将租金信息进行了发布。
27、张先生是龙口市徐福东村的村民,反映在村里申请低保受到不公平待遇,村里富裕的人都成为低保户,张先生家很困难都申请不成功,找镇政府,对方答复只能从村里申请,他们不管。
市民政局回复:对于低保工作,我们一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如果市民发现有任何违规操作,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电话进行反映,电话号码6643975。
28、秦淮河路沿线的海信、嵛景华城等常年因为污染不能开南向窗户。建议一是请环保部门全面排查污染企业情况,建立污染企业源信息库,包换污染企业的各种信息,可以参照对安全生产企业监督使用的危险源方式进行;二是通过媒体或者烟台环保局网站,全面公布相关污染企业的污染源和污染处罚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建立污染跟踪反馈机制,及时跟踪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市环保局回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2014年10月,环保部门根据以往居民投诉,开发区城管环保局对该区域企业进行了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根据排查情况,环保部门建立了该区域污染企业信息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废气检测报告等,安排专人管理,并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除污染影响。 1、山东鲁蒙防水防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设备。针对该公司存在问题,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责令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或拆除新增设备,恢复原状。该企业承诺拆除增加的设施,经现场勘察新增加的设备已拆除。该公司已在验收时,对废气、噪声、污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烟台显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验收直接投产、并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针对该单位存在问题,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整改文书,要求该企业补办验收及环评审批手续,并制作了调查笔录,立案处罚。目前,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并已委托相关检测单位对厂区周围的废气进行检测。目前,无组织废气已检测完成,锅炉废气检测工作正在开展。 3、烟台东聚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新增1台地下反应釜。针对存在问题,环保部门已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要求该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目前,该企业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4、烟台德邦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并投产。针对所存在违法事实,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整改文书,要求该单位补办环评手续,并对厂区废气进行检测。目前,该公司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废气检测工作正在进行。 5、宏祥塑胶有限公司,迁址后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针对存在问题,已下达整改文书,要求其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并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目前,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废气检测已完成,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西蒙西实业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针对存在问题,已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目前,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7、山东鲁蒙防水防腐公司院内两家无名企业(钢结构喷漆、机加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目前,该院内的钢结构喷漆单位已经搬出,对另一家机加工单位,已按要求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要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目前,该单位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8、汉高乐泰有限公司,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对厂区周围及设施排放口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9、烟台狮王石化工业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原料桶及废包装桶、油抹布,未委托处理。针对该单位存在问题,环保部门现场核实,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处置协议已过期,未延续处置合同。为此,对其下达了整改文书,要求该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该公司已重新与青岛新天地签订了处置协议,院内空料桶集中在仓库内存放,其它成品已转出。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提供验收时对厂区周围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报告,经查看,废气排放数据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0、绿美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曝气池气味污染。针对该单位存在问题,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该企业针对存在异味污染现象,制定了整改方案,预计在12月中旬完成异味污染治理任务。
29、尽快解决老旧小区的墙体保暖问题。
市住建局回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是围绕节能减排而开展的一项惠民工程,随着近几年节能改造工作的逐步推进,广大市民对该工作认知度也逐步提高。为了让广大市民平等的享受惠民政策,确保既有居住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确定既改项目时需满足四个入围先决条件:一是产权单位(物业公司)踊跃报名,并承诺配合改造施工;二是小区业主100%以上同意改造,并愿意承担每平方米10元改造费用;三是供热管网和分户计量具备改造的技术条件(必须是一户一环、老式上供下回式供热不在改造范围);四是2000年以后的,没有做建筑节能和外墙保温的住宅。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后才能够列入当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30、烟台作为老城区,人口密集,但是发展一直没有跟上。其一,出入市区交通要道主要只有两条桥底隧道,非常受限,且其中之一还有大量上下高速及北岛的居民通过。严重阻碍幸福及北岛和市区之间的联系,也阻碍幸福地区的发展。其二,幸福地区人口如此密集,却没有一座自己的休闲娱乐公园,早晚休闲锻炼的人只能呼吸着汽车尾气在路边活动。其三,作为老城区,幸福的各种公共设施亟待更新,道路也非常狭窄。
市规划局回复:您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科学规划道路网,增设幸福区片的休闲公园,完善幸福区片的公共服务设施。
31、莱州市郭家店镇,镇政府和一些人串通好,审批一些人可以在小沽河里挖沙(郭家店镇中学南面),倒出的沙存在仲院镇的一个院里,是私自卖沙然后分钱,破坏了百姓的粮田谋取暴利,并非是用于工程建设,承诺卖沙后的钱给村里修路至今没有修路,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莱州市政府回复:12月1日,莱州市水务局执法人员到仲院存砂地点进行检查,并对郭家店镇政府了解情况。郭家店镇2014年计划硬化农村道路51.2公里,涉及61个村庄,现已经硬化完成46个村庄,36.2公里,施工需用河砂约3万方,郭家店政府上报《关于郭有店镇公路网化工程用砂的申请》郭政发(2014)35号,用于道路用砂,主要取砂点在小沽河马台石段(郭家店中学南)及小沽河孙洪庄段。到目前为止,已批复用沙8000立方,其中在小沽河马台石段(郭家店中学南)批复采砂二次,共计采砂1000多立方,存放在施工料场(仲院学校老操场),用于凤凰寨大街等5个村庄道路硬化,合计硬化路面10000多平米。近期已经硬化完成钓鱼台、山里赵家村内道路,还有马台石等3个村庄因气候原因,不宜施工,现正在备料中。采砂期间,郭家店镇政府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导,没有发现私自买卖河砂情况。
32、芝罘区消防培训中心往西,白石南路上有个长城商务大厦西侧有个窨井,井很深,井北面是大妞风味餐厅,属于500供热,今早掉进了两个车,望相关部门尽快维修,来电人要求电话回复。
市城管局回复:500客服回复,28日已将该处井盖修复,并与用户电话沟通解释。
33、银行里自动提款机对老年人来说太不方便,希望银行为老年人专门设立一个窗口,方便老年人取款。
银监分局回复:接到转办投诉,我分局高度重视,现将处理结果回报如下:经落实,现各银行网点都有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的绿色窗口,可优先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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