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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工作 可否提取之前工作缴纳的公积金

2014-08-01 09:05:31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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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20018的网友留言:本人在原公司住房公积金交了三年(公司在莱山),离职时没有提取。现在已经找到新单位,请问,以前公司交的公积金可以与现在公司(公司在福山)的公积金一起提取吗?就是在现在任职这个单位提取以前的,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在一起提取需要您先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至现单位账户。跨区转移要材料:转入单位接收证明(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ytgjj.com/可下载模板)、转出单位加盖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将材料准备好至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

责任编辑: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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