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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流产是否可享受15天产假?

2014-07-24 09:37:09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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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18768的网友留言:计划外流产是否可以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15天假期?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6613989。

责任编辑: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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