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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提取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2014-06-23 09:18:30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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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13903的网友留言:去年10月购买新房,房主写的是丈夫名字。请问购房一年之内妻子如何提取公积金?请问:只有发票和购房合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吗?有没有时间规定,本人可以随时去办理?或者是否需要单位盖章之类的。请给与回复,并告知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全款购房的房子吗!如果是请准备好如下材料:1、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

  全款购房在您发票日期一年内可以随时办理,如果您本月需要办理,请在26号前办理业务,26-30日我中心将停办征管业务。咨询电话:6669261.

责任编辑: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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